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ST力帆 公告编号:临2020-112
债券代码:136291 债券简称:16力帆0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0年10月2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5名,实际参会董事1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王延辉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