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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3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7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公司)股票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611日、20206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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