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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0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206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7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审计与内控意见相关情况

1.年报显示,年审会计师为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年审会计师未就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盼达汽车)申请向公司仲裁赔偿其7.98亿元事项,以及公司在报告期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97亿元事项,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请公司补充披露:(1)针对上述仲裁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和取得审计证据的具体情况,并说明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2)结合仲裁事项后续进展情况,说明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公司董监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利益倾斜的情形;(3)公司确认8.97亿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原因及依据,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资本结构、财务情况、主营业务竞争力等方面,说明未来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内控审计报告显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否定的审计意见,主要原因是公司存在违规担保、盼达汽车申请仲裁、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缺乏充分依据、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债务逾期、未归还临时补流募集资金等重大缺陷。请公司补充披露:(1)产生大额违规担保的具体形式和原因,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及追责措施;(2)逐条列示截至目前,公司债务逾期的具体情况及后续进展,结合公司流动性和债务等方面情况,说明债务逾期对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资信等方面的主要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3)造成上述临时补流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等违法违规情形,以及导致相关资金无法按期归还的相关责任人,并说明公司是否已就逾期未归还临时补流募集资金事项,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整改措施,以及至今未归还临时补流募集资金的具体原因。

3.前期信息披露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关联方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财务)开展一系列关联交易,包括债务转移、以资抵债等,以解决公司与力帆财务之间的32.91亿元资金往来。请公司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公司与力帆财务之间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是否仍有货币资金存放在力帆财务等关联方处,但无法自由支取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4.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20.39亿元,同比下降62.26%,存放于力帆财务的存款12.11亿元。前期信息披露显示,截至202051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力帆财务的存款余额为5.07亿元,较报告期末下降58.13%。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同比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并核实相关货币资金的具体去向;(2)除在力帆财务的存款外,公司其余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存放地点、受限情况等,并说明相关存款不能自由支取的具体原因;(3)报告期末至2020511日期间,公司在力帆财务的存款余额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并逐条列示主要资金去向。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受限资产合计86.28亿元,其中包括长期股权投资32.06亿元,固定资产19.31亿元,货币资金17.47亿元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逐条列示各类受限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限资产明细、受限原因、质权人、对应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等,并说明相关借款的主要用途和具体去向;(2)对比期初受限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受限资产发生相应变化的具体原因。

6.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流动负债账面余额148.92亿元,远高于流动资产。其中,短期借款账面余额75.38亿元,包括质押借款18.84亿元,保证借款48.20亿元,均较期初有较大幅度变动;其他应付款17.17亿元,包括非银行机构借款已逾期借款7.82亿元;其他流动负债7.79亿元,主要是已逾期的长期应付款7.7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在流动负债远高于流动资产的情况下,公司偿还未来一年内到期大额负债的具体安排,并充分提示相关流动性和债务风险;(2)报告期内短期借款金额及构成发生较大幅度变化的具体原因;(3)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构成发生较大变化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公司对非银行机构逾期借款和已逾期长期应付款的具体情况。

7.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借款合计13.01亿元,同比增长171.02%。在外币货币性项目中,公司存在以美元计价的应收账款2.1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4.70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相关款项的具体构成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具体原因;(2)上述以美元计价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三、关于公司资产减值情况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21亿元,同比增长189.19%。其中对应收款项、存货、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较2018年度有较大变化。前期,我部在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中,就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事项予以关注。请公司结合近三年对于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8.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28亿元,同比增长1147.17%。公司报告期内汽车业务营收27.96亿元,同比下降53.53%,毛利率-17.27%。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板块列示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2)报告期内计提减值损失的相关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并结合资产状态、生产使用、主要用途及产品等方面情况,说明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3)报告期末汽车业务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汽车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后续规划,说明汽车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及时,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4)公司汽车生产线和产品是否已完成针对国六标准的升级工作,是否已充分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45亿元,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信用损失4.10亿元。其中,对KERMAN MOTOR CO BAM KHODRO SERVICESAND TRADING CO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77亿元和1.36亿元,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77亿元和4,138.32万元。公司报告期内核销应收账款1.8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的具体构成情况;(2)形成上述应收账款的原因、时间、业务背景、账龄、减值迹象及其出现时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依据;(3)结合相关款项回收进展及其与上年度的变化情况等,说明公司坏账损失计提是否充分、及时,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4)报告期内核销相关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8.26亿元,包括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款4.31亿元,应收股权转让款1.1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应收股权转让款的欠款方、形成原因等,并结合欠款方资金资信、款项后续回收等方面情况,说明相关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2)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款的具体构成,并结合相关车辆销售、运营、补贴款项发放政策等方面,说明在盼达汽车就相关新能源汽车质量问题向公司提出仲裁赔偿的情况下,相关新能源汽车补贴款的回收是否存在相应风险,对相关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对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限绿洲)计提商誉减值1.99亿元。公司2018年度对无线绿洲计提商誉减值1.0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无线绿洲近三年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业绩承诺及其完成情况,并说明发生商誉减值迹象的时点和计提合理性;(2)结合无线绿洲在2018年和2019年的经营及其变化情况,说明公司分两年对无线绿洲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前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通过商誉减值进行业绩调节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2.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73亿元,其中对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1.43亿元,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9,117.51万元。公司报告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6.59亿元,在产品账面余额2.0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项列示库存商品和在产品的主要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型种类、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库龄等;(2)报告期内对在产品计提大额跌价准备的具体原因;(3)结合库存商品具体构成、国六标准实施情况等,说明对于相关库存商品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3.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99亿元。公司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0.71亿元,其中整车设计开发的账面价值4.8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逐项列示报告期内计提减值的无形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2)整车设计开发相关无形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并结合相关车型的生产、销售等方面情况,说明相关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及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4.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对力帆财务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5.25亿元,对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融资租赁)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65亿元,公司均未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别列示以上两家公司近三年的生产经营、主要财务数据、债务和流动性、资信、诉讼等方面情况;(2)在力帆财务出现兑付危机、存在大额承兑汇票逾期未承兑的情况下,公司未对力帆财务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说明对相关资产减值的计提是否充分、及时,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3)结合力帆融资租赁经营业绩情况,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4)公司未在关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中,就力帆财务的转移资金能力进行说明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其他

15.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564项,涉诉金额20.11亿元。截至2020430日,公司作为被告未决的期后诉讼223项,涉诉金额6.5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未对相关未决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6.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产生资产处置收益-3.16亿元,违约赔偿支出及停工损失-9,201.6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处置资产的具体情况,并说明产生资产处置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2)违约赔偿支出及停工损失的具体构成情况,并说明发生相关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

17.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研发费用3.98亿元,同比增长111.40%,其中直接费用2.80亿元,同比增长306.10%。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直接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并结合研发项目及其进展等方面情况,说明发生上述直接费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616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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