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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30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4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2019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公司拟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经过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计提2019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2,220,579,962.98元,具体明细如下:

资产名称

2019年发生额(元)

2018年发生额(元)

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426,910,185.40

88,595,191.16

存货跌价损失

272,590,423.92

427,067,560.2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128,112,320.58

90,453,516.39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2,360,019.84

4,062,120.06

商誉减值损失

198,874,945.32

157,350,767.37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83,387,762.99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98,829,156.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837,216.77

合计

2,331,064,814.50

768,366,372.00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由于公司资金紧张,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不能给经销商持续供货,部分经销商转行停止合作,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增大,并结合客户的履约现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损失4.27亿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由于公司生产场地有限,对产品进行优化,对部分产品仅维持售后件供应,不再生产,对部分产品的专用配件等相关库存计提损失,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73亿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因公司生产基地搬迁,公司继续利用现有产能,暂不重建生产基地,对不能充分使用的设备计提减值准备11.28亿元;因产品规划战略调整,对终止研发项目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损失0.22亿元。

(四)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于2015年收购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收入、利润没有达到预期,经对商誉价值进行初步测试,商誉有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收购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损失1.99亿元。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被投资单位山东恒宇新能源有限公司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2019年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动,该公司因设备、技术原因,其产品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市场份额已基本丢失,生产经营陷入停顿,涉及数百起法律诉讼案件,主要控制人上失信名单及被限制最高额消费,控股股东已申请破产重组,预计未来资产可回收金额为0,因此对该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损失0.83亿元。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31亿元,将减少公司2019 年度利润23.31亿元。上述计划提资产损失数据已经审计。

 

四、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430

 

 

l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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