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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6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1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公司)本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810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181025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参会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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