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1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8年10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7名,实际参会董事1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