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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1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3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公司)本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74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18420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参会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庹永贵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0,540,075.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6,881,608.42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62,570,640.36元,减去2017年分配的股利61,831,668.95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353,019,374.63元。目前公司正在全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各个产业项目投资金额大,项目投建初期需要流动资金量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力帆股份未分配利润为1,353,019,374.63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2018-044)。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5)。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5)。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对内部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对内部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向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向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421

 

l  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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