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力帆股份”)于2017年5月6日披露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于2017年5月9日披露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补充公告》以及于2017年5月11日披露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17-037号、临2017-038号和临2017-040号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关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的具体情况,公司向控股股东问询,补充说明如下:
力帆控股委托设立“厦门信托-金鸡报晓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指定受托人将全部信托资金认购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华润信托·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托”产品,故此力帆控股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0日增持公司股票资金全部来自于“厦门信托-金鸡报晓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上述增持的信托资金来源为,由力帆控股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两部分组成。力帆控股于2017年5月9日将所持有的42,804,100股公司股票质押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