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8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力帆股份”)于2017年5月6日披露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17-037号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确认并明确了增持计划的下限,现对《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补充如下:
力帆控股计划于2017年5月5日起通过“华润信托·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者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在未来六个月内,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含2017年5月5日已增持的970,000股力帆股份股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包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力帆控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