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7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年8月2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部分事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就前述议案的审议,于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地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539号)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