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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15     |     点击量:

 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8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公司)于20138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82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与表决监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修订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的,修订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〇一三年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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