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8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 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可以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价值,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