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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完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0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6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自201576日至201676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择机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257,624,029股)2%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约占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时力帆股份总股数(1,256,353,379股)的0.10%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
(二)截至本公告日,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和尹索微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26,890,45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1,256,353,379股)的49.90%
(三)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自201576日至201676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择机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257,624,029股)2%的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力帆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约占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时公司总股数(1,256,353,379股)的0.10%
(注:2015924日,本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因公告披露事项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270,650股,于2015924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57,624,029元减少为1,256,353,379元)。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7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1)及公司于20157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2)。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力帆控股于20157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A股股份990,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257,624,029股)的0.08%。公司已于201577日披露《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1)。
力帆控股于20157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A股股份210,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257,624,029股)的0.02%。公司已于201578日披露《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2)。
截至本公告日,力帆控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力帆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约占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时公司总股数(1,256,353,379股)的0.10%
 
四、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力帆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力帆控股依据承诺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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