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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报废新政5月起实施今年或成拆解处理业“元年”
发布时间:2013-01-17     |     点击量:

        商务部网站1月14日正式公布新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该规定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比新《规定》出台前对于各类机动车报废要求和《规定》的要求,其中最为显著的一个变化为:新《规定》中取消了到期机动车延期运行的规定,这意味着到期机动车将一律进行报废处理。虽然新《规定》在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要求上略有放宽,但取消延期运行这一规定将非常明确地堵上超龄机动车延期运行的口子,从而加快机动车报废速度。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是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理行业的基础性法律,是整个行业发展的基石。此次《规定》颁布将为后续行业相关政策出台铺平道路,大大提高后续政策在2013 年出台的可能性。随着相关法规不断完善,我们认为,2013年将成为中国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行业的“元年”。


        自2000年起,中国汽车行业逐步进入产销两旺的阶段,通常汽车报废时间为10-15年,所以,2015年中国将迎来汽车报废的第一个高峰期。目前发达国家年报废汽车量通常为汽车保有量的6-8%,按照6%的比例计算,2015年中国年报废汽车量有望达到1000万辆水平,2020年将达到1500万辆水平。


        我们认为,2013-2015年将是中国报废汽车拆解处理行业集中产能建设阶段,相关设备将成为行业大发展的先锋军,率先享受到行业大发展带来的广阔市场。按照新增800万辆拆解处理能力计算,对应拆解设备市场容量超过70亿元,破碎设备市场容量超过40亿元,百亿设备市场即将被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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