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关于已离职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已离职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离职董事马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4%。
l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109,400股。
一、集中竞价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其他股东:已离职董事 |
439,400 |
0.0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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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
2,100,000 |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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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日 |
二、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马可 |
不超过:109,400股 |
不超过: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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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价格 |
股权激励 |
个人资金 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一)已离职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