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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证券简称:力帆股份公告编号:2019-067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控股”)持有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620,642,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4%

l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9,412,72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减持数量不超过26,275,151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13,137,575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

620,642,656

47.24%

IPO取得:620,642,656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尹明善

1,655,550

0.13%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陈巧凤

1,530,750

0.12%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尹喜地

1,530,750

0.12%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尹索微

1,530,750

0.12%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6,247,800

0.49%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贺元汉

27,900

0.002%

2015/6/42015/6/5

23.68 -24.55

不适用

文启元

21,400

0.002%

2015/6/42015/6/5

23.68 -24.55

不适用

兰庭琴

24,800

0.002%

2015/6/42015/6/5

23.68 -24.55

不适用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不超过:39,412,726

不超过:3%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26,275,151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3,137,575

2019/6/252019/12/20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于201011月作出了发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履行期限为20131125,截止目前此承诺已履行完成。

2. 力帆控股计划自2018530日起通过华润信托·力帆1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者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未来六个月内,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包含2018530日已增持的440,000股力帆股份股票),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包含本次已增持部分),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和尹索微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履行期限为20181130日,截止目前此承诺已履行完成。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力帆股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力帆股份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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