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9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8年4月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7名,实际参会董事1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1)。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