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7年3月3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6名,参会监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炜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2,601,803.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67,717,513.54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9,774,370.92元,减去2016年分配的股利123,663,337.90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306,881,608.42元。现阶段,公司正在全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各个产业项目投资金额大,项目投建初期需要流动资金量大。鉴于此,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56,353,37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817,668.9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力帆股份未分配利润为1,244,063,939.47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以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以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5日
l 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