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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25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9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共同对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8亿元增至人民币15亿元,由本公司与力帆控股两家按出资比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因力帆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1024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11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与力帆控股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事项出资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2015年根据重庆银监局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监管评级,被评为B1级,是发展类的最高级别,达到该级别后,除基本业务以及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和外汇业务外,还可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以及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等业务。为进一步拓展新业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共同按原持股比例对财务公司追加投资,使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其中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3.43亿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49%不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由董事会批准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1、    称: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31119
3、法定代表人:陈巧凤
4、注册资本:人民币12.5亿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B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756205209U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向工业、高科技产业、房地产业、体育文化产业进行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吸收社会存款在内的金融业务),研制、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内燃机零部件(不含汽车、摩托车、内燃机发动机制造);销售:力帆牌载货汽车;销售:金属材料及制品(不含稀贵金属)、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地面接收装置)。[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力帆控股成立于20031119日,由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和尹索微分别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950万元、人民币7,350万元、人民币7,350万元和人民币7,350万元共同设立;20123月,力帆控股增资至人民币7亿元,新股东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汇洋)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20125月,力帆控股增资至人民币12亿元,由重庆汇洋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20148月增资至12.5亿元,由西藏汇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0.5亿元,该次增资完成后,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和西藏汇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9亿元、人民币7,950万元、人民币7,350万元、人民币7,350万元、人民币7,350万元和人民币5,000万元,持有力帆控股72%6.36%5.88%5.88%5.88%4.00%的股权。
力帆控股是一家投资控股性企业集团公司,除控股力帆股份外,还拥有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子公司,近三年来其各项生产业务情况良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截至20151231日,力帆控股(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为人民币39,610,135,175.0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193,647,980.88元,税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18,092,902.08元(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目前,力帆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620,642,6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4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力帆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和尹索微。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
3、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4、股权结构:力帆控股持股51%,本公司持股49%,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
5、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财务公司董事会由尹明善、尹索微、尚游、陈巧凤、尹喜地、吴力阳、汤晓东、宋小锋共同组成,财务公司总经理由周幼清担任。
6、财务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发展前景。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6]00001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12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6,503,408,562.10元,资产净额为874,208,711.58元,营业收入为97,970,292.57元,净利润为46,496,598.4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根据财务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截至20169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4,826,870,934.28元,资产净额为922,157,209.80元,营业收入为105,576,554.94元,净利润为47,922,003.32元。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力帆控股拟共同按照持股比例追加投资,使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定的人民币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其中力帆控股追加投资人民币3.57亿元,出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仍为51%;本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3.43亿元,出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仍为49%。公司与力帆控股将就本次追加投资事宜签署相关投资协议或补充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和协议一致的原则。
 
五、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追加投资扩大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直接提高财务公司资信程度和抗风险能力,而且有利于扩大财务公司经营规模、拓展业务领域,加大对成员单位的支持力度,为成员单位提供更多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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