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3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4年1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4年出口销售美元回款约4亿美元,卢布回款折约3亿美元,欧元回款1.2亿欧元,为规避汇率波动影响、锁定结汇成本和出口产品利润,同意公司在2014年1月至12月累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总额美元不超过6亿美元、欧元不超过0.96亿欧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6亿美元及0.96亿欧元额度内签署远期结售汇协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提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等文件,本议案下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为董事长尹明善先生。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2014年1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回避表决。
五、《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就前述相关议案的审议,于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地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539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