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批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力帆进出口公司)作为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于2014年7月23日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下发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备案通知书》(编号:CQ2014001),同意力帆进出口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起,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同意力帆进出口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在中国银行重庆分行沙坪坝支行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力帆进出口公司是重庆第一家获批的企业。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是指跨国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由主办企业在重庆辖内银行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内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由主办企业在重庆辖内银行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及从其他境外机构借入的外债资金。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