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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01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8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4729日完成了董事换届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汤晓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周锦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汤晓东先生,曾任重庆商品交易所出市代表,广东南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保加利亚LEVEE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还任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8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周锦宇先生,大专学历,曾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公司重庆营业部上交所出市代表、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07年底至今担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2011年12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联系电话:023-61663050

邮箱:tzzqb@lifan.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张家湾60号力帆大厦证券部

邮编:400037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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